與其追求幸福,不如練習如何感到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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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說一件很不夢幻的事:幸福感其實只是一種化學反應,也就是說當我們遇到好事或是努力追尋目標時,大腦會大量釋放多巴胺、內啡肽以及催產素等幸福荷爾蒙,因此我們會感到幸福。

 

這是曾獲得德國年度三大科普寫作記者伯恩特(Christina Berndt)在她的新書《滿足》中對幸福的解釋。伯恩特過去曾出版過另外一本書《韌性》,在德國創下暢銷二十萬冊的佳績。

 

這次她的新書要讓扭轉我們對幸福的看法,原來幸福是種化學反應,當我們遭遇挑戰或重大壓力事件以後,放鬆下來的我們便會得到愉悅的幸福感。

 

不過幸福感不僅無法持久,還會使我們戒慎恐懼,害怕不知道什麼時候這樣的美好時光就會被突如其來的不順遂破壞。而且當我們愈是追求幸福,就愈是感到不幸福,使我們陷入「幸福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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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全世界各種研究幸福或者估量人類幸福度的團隊,事實上他們所研究的幸福是「生活滿意感」和「主觀幸福感」。

幸福本來就是主觀的,是由歡樂與興奮所組成的感受,會被負面情緒所影響,而一個人是否感到幸福很大一部分取決於他對自己的人生是否滿意。

 

若是他原本便是一個正向的人,他的情緒和感受大多是正面的,那麼他的主觀幸福感就會很高。
 

美國記者兼作家安布羅斯.比爾斯曾經將幸福這樣定義:「幸福是看到別人的不幸便湧上心頭的愉悅感。」

 

從好幾世紀以前人類就利用別人的不幸來讓自己感到幸福,希臘悲劇就是一大例子,人們喜歡觀看悲劇的原因就在於利用故事人物所經歷的不幸來和自己比較。

 

那個角色命運越是悲慘,人們便會覺得自己的人生好像不再慘澹,所以希臘悲劇中的人物往往慘烈到令人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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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高人一等的時候,也是幸福的來源之一,這一生我們總是不斷在比較,比較誰考試成績比較高、比較誰賺的錢比較多、比較誰更成功,同時也比較誰更幸福。

 

幸福已經成為一場人生競賽,我們追求的已經也不再是自己的幸福,而是比別人更幸福,我們當然感受不到幸福。

 

因此伯恩特提出了一個建議,比起追求幸福這種稍縱即逝的感受,我們應該要追尋的是滿足。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面對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時候,我們都能夠接受的心態,還有不需要事事力求完美,夠好就好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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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可能事事順心,在幸福過後隨之而來的是平淡的日常,不是特別高興也不會特別難過的平淡期,也可能會跌入谷底遭逢逆境。

 

然而,研究證明這些每天的小事才是讓人生多采多姿的因子,我們七十五%的幸福感其實是來自於生活小事,只有二十五%的幸福感是從人生大事而來。

 

還有更多的時候,我們無法評斷哪些事情究竟會使我們幸或不幸,因為我們看到的經常只是表象。

 

有些事情現在看來是好事,沒想到之後卻來個驚天大逆轉變成一樁壞事,反之,有時候不幸的事件居然發展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大好結局,得到未必就是福,失去也未必是禍便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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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與其追求易逝且難以捉摸的幸福,不如練習擁抱生命中的所有事情,即便是災禍或遺憾都盡可能的接受,這樣的滿足才是更為純粹持久的境界。

 

畢竟日常生活有各式各樣的體驗,只有經歷過大風大浪或全數的酸甜苦辣,才代表我們真正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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