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要和你的另一半同居之前,絕對要先問自己這4個問題

一個人住有一個人的輕鬆自在,但跟另一半住在一起後,要考慮的不再只有”我愛他(她)”,生活中的大小事、家務分擔和金錢分配,都比情情愛愛更值得深思又實際的問題,不要反而讓生活雜事搞砸了彼此的感情。

1. 假如其中一人需要到國外工作,你(妳)會和她(他)一起搬嗎?

哲學博士W. Bradford Wilcox,為佛吉尼亞大學國家婚姻專題主任:「如果只為了圖方便而選擇同居生活,對妳們的關係並不好。」請多問一下自己,同居是為了分擔房租還是為了躲避爛室友,還是因為同儕壓力之下,做出的盲目決定? 「我願意每晚枕邊都有他。」vs「朋友都跟男友住,所以我應該也要這麼做。」想進行到下一個階段的你們,先三思一下,是”願意”居多,還是”應該”居多。

2. 住在一起,能夠不討厭彼此而分擔家務嗎?

這要根據每一個人的個性而論,而83%的女性表示,搬去和男友(女友)同住是一項挑戰,根據網路藝術市場UGallery的調查顯示,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分配家務。住在一起後,雜事一籮筐,誰訂外帶,誰開酒瓶,可是他比較會做菜,我比較會操作洗碗機? 到底該怎麼分配才不至於為小事而爭吵,醫學博士 Samantha Boardman,為威爾康奈爾醫學院,精神病學臨床講師表示,增加一個〈互相商議個人空間計畫〉,「有各自的抽屜或衣櫃,會提升各自管理的意識,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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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們準備好一起討論錢的問題了嗎?

雖然不是個討好的話題,但同居者應該輕鬆面對這遲早的問題,創立者兼CEO的Alexa von Tobel,為LearnVest和雜誌《柯夢波丹》金融專欄作家:「如果另一半錯過了租金支付時間,信用可能會被打折,但如果簽共同合約代表彼此都有責任,因為合約上雙方的名字,代表假如一人失約,那人至少不會被趕出去。」Von Tobel 建議同居者,編制租金與帳單預算,不硬性規定5/5分,重要的是,制訂一個彼此都開心的預算計畫,假如一方賺比較多也願意多支付,就不會因為錢的事而傷了感情。

4. 我們的同居是為了婚姻鋪路嗎?

其實不用想那麼多,根據現代家庭委員會調查,2/3的新婚夫婦都是先前就與對方同住,暗示著他不一定因為已經住在一起而不求婚,哲學博士 Arielle Kuperberg,為北卡羅來納大學社會學副教授表示,分享彼此的空間能讓同居成為”試婚”平台,但也不代表一定有盛大婚禮再等著妳,只要誠實的面對彼此的感情,記得看著對方的眼睛說著「我願意」就行了。

同居可以增進感情,讓彼此磨合得更深刻,但適不適合和愛不愛他(她)還是兩回事,如果不適合也不要氣餒,一定有另一個人在等著妳,但當然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