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感情,對方說斷就斷,原因是我不化妝不時尚;是2年前跟他爸媽吃飯時沒有順著對方引發的小小爭執;是我堅持婚後才能有人與人的連結,所以他說對我沒性趣了可能婚後也不會做。

對方說希望繼續跟我當朋友,他還想關心我,甚至說等他事業有成要重新追求我。

真的,聽他講完我直接笑出來。

拜託,打從十年前第一天認識,老娘就沒在化妝好嗎?說什麼當朋友,說什麼等他事業有成?我想還是去死吧。

再說,連結之後鬧出人命,照顧孩子是一回事,但我的人生呢?他家並沒有富裕到可以負責我的人生。媽的到底哪裡有毛病,交往第二年就跟他說了我無法,如果他堅持就請找別人,結果這變成分手理由,我身上的鍋又再加一口。

其實,之前也跟他說過,如果不愛了就請他儘早說,他說好;2年前走在東區街頭他突然跟我說想結婚,但我說我希望彼此都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後來我什麼都盤算好,鐵飯碗有了,房子也買了,結果他說他不想要了。談分手那天,他告訴我如果當初有結婚就不會變這樣。恭喜我再加一口鍋。

講得好像我都沒跟他商量,幸好當初理智到不行,不然現在不是分手,是離婚。

說實話,最讓我傷心的不是他不愛了,而是他用各種破爛藉口作為不愛的理由,而每個爛藉口都在告訴我,是我不夠好所以他不要我。

果然我就該跟朋友一樣,吵著要買LV跟愛馬仕;訊息3分鐘沒回或是電話打了沒接就開始鬧脾氣;每次放假就拖著他逛百貨血拼,並且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對著其他男人笑。

我看過你愛我的樣子,所以你不愛了的時候,我非常清楚。

我覺得我沒辦法好起來了,10年的感情都能變這樣,我真的沒辦法再相信愛情,我沒有這麼多10年。我啊,再也不想懂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