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媳婦的心聲:沒事是外人,有事自己人,難事推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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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代的恩恩怨怨,若是媳婦娘家的事,可能涉及「認識的親戚」,多多少少也算是自家人的事。但夫家的親戚,媳婦可能都還不認得,卻被推到第一線去擋?難怪很多過來人都說「媳婦是,沒事是外人,有事自己人」,而難事就推給人?!只是有些事,媳婦真的不能管也管不了啊!

人物:阿嬤=老公的阿嬤;三叔公=老公的阿公的三弟;三叔公的女兒=老公的姑姑;婆婆=老公的媽媽

某天晚上,電話響起,是老公南部老家打來想找阿嬤。對方的語氣中透露著急迫性,當時我以為阿嬤只是外出、比較晚回家而已,便告知對方「阿嬤不在哦!」,對方也只能作罷說「好,那我晚點再打」。果然稍晚,對方又再打來,我見時間已晚、 阿嬤還沒回家,推測阿嬤極有可能是去女兒家住了(註:阿嬤外出不一定會告知我們,因為有時我們也剛好不在家;但晚輩出門,被規定一定要告知長輩)。我便告訴她:「阿嬤還沒回來。請問您是哪位?有什麼事嗎?」。

對方回答「我這邊是(南部老家地名),是要打來跟阿嬤說,三叔公昨天過世了。」,我心中推測對方可能是長輩,不問對方是誰,是因為就算他講了,我也不知道是誰啊!我連老公的阿公都沒見過了,更何況是三叔公。

聽到消息,愣了一下,但當下也沒想太多,覺得只要原話傳達即可,便告訴對方「這樣啊~我了解了,我會轉告她。請您節哀順變。」。

對方不放心地再追問了一句:「阿嬤什麼時候回來?」,我也只能禮貌地告知對方:「不確定哦~因為阿嬤去她女兒家住了,至於何時回來…………我真的不知道」。之後也請婆婆代為轉達給阿嬤(因為我沒有阿嬤的女兒家的聯絡方式),得到阿嬤回覆說她不想理,叮嚀我們不要再接電話,交代如果對方再打來,一律回答不知道。

第二天晚上,電話再度響起,一接起來,對方(不是昨晚打電話的人)說「我是三叔公的女兒,請問阿嬤在嗎?」。

「阿嬤不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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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哥哥XXX(公公的名字;對方稱我公公為哥哥,實際上是堂哥;已過世)的老婆在嗎?」

「她現在也不在哦!」

「那我留我的聯絡方式,請哥哥的老婆回電給我。」,她很誠懇地說。

我便將三叔公的女兒的聯絡方式轉告婆婆,請婆婆回電。晚上十、十一點左右,老公也下班回到家了,婆婆跑來說:「阿嬤說她不想管!......三叔公的女兒,我又不認識她!」,然後也交代我說「那你看到他們的電話就不要接!」。

我聽了面露難色,心裡在翻白眼,怎麼都只有不要接電話這招?

第三天早上八點多,我們正在用早餐,這位三叔公的女兒再打來,「我是三叔公的女兒,請問XXX(公公名)的老婆在嗎?」。

「呃......我不確定耶」,因為婆婆不是很早出門就是還在睡,不方便吵醒她。

「那妳是她女兒還是誰?」,三叔公的女兒開始釐清我和她的關係。澄清了半天後,終於搞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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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公的女兒說:「那你得叫我姑姑,我也住台北,你們(指我和老公)的婚禮,還是我去參加的!」,話說至此,姑姑的語氣已經變了,一反之前客氣的語氣。我當下的感覺是三叔公那邊已經連續打電話三次,人家急找,但阿嬤和婆婆避不回電,人家有點惱怒了。

第一次是南部打來,第二次是三叔公的女兒打來,留的是手機,第三次也是三叔公的女兒打來,但顯示的是市話。我最好是有能看電話號碼就知道是誰打來的神功!

後來對方還是一直打來,也是點名找阿嬤或婆婆,但阿嬤和婆婆又只會推我這個(孫/)媳婦出去擋,說「反正他們又不認識你,你就說不知道就好!」。因為對方不認識,就可以把媳婦推出去當砲灰嗎?又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沒關係」的心態嗎?

雖然我身為晚輩,但面對長輩這樣無禮的要求,加上又是夫家的事,最後我也擺明地說:「這件事,那邊的家族,我誰也不認識,一句他們不認識我,就叫我這個晚輩去擋。這是人家的喪禮,最後真的有需要弄得這麼難看嗎?好歹長輩和大人也要有個長輩和大人的樣子吧!而不是什麼都不想承擔,只是推我出去!我說了,他們就會聽嗎?」。最後才迫使這兩個「大人」去面對和處理。

其實老公這邊和三叔公那邊,在阿公的時代,是因為後來三叔公搬離老家,住到比較遠的地方,才疏於聯繫,兩家並無交惡。老公的姐姐結婚,以及我們的婚禮,三叔公那邊也都有派人參加。換言之,也沒有什麼打死不相往來的情形,三叔公過世,打來通知目前家族中最大的長輩=阿嬤,也並無不妥;在聯絡不到阿嬤的情況下,退而求其次地找婆婆,但阿嬤和婆婆只會交代我這個(孫/)媳婦說不要接他們的電話,兩個長輩都只推說不要理他們或一律回答不知道。真的不接電話或答不知道,就有用嗎?

很多過來人都說「媳婦是,沒事是外人,有事自己人」,然後有困難的事、不好解決的事,就推給媳婦?

三叔公的女兒和我還是後來才搞清楚之間的關係,換言之,我這個(孫/)媳婦對他們來說,就是個小咖,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直接指明找「大人」說,大人講話才有份量啊!我也有自知之明,只能轉達、不能插手,在這件事上,該有的輩份倫理還是要有。再說啦,我這個(孫/)媳婦講的話,有人會聽嗎?!!!

也正是因長幼有序,人家找阿嬤不成,當然只能找我公公或婆婆,只是公公已逝,就只能找同輩份的婆婆啊!但婆婆就一句話:「我又不認識她!」。人家可是有來參加兩次婚禮的哦!於情於理,回電了解一下對方是要告知還是要我們派人去參加,即使去參加喪禮,也沒有任何問題啊!就算人無法到,託人送個白包也都是合情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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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家的事,儘量由老公去解決,媳婦真的少管閒事。但是在這件事情上,還是有輩份倫理的考量,因為這件事,媳婦真的管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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