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小說-遇見

寫在前面-

心理學家指出,人是很容易往悲觀的方向去,因為人的腦中關於負面的因子高達百分之九十。所以憂鬱是正常的,而且是輕鬆易得的。反而樂觀是違反人性,違背大腦運作,需要很努力,很用力的,才能給別人一副其實我很好的模樣。

所以,我要來寫一個非常快樂,就算有眼淚,也是幸福無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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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遇見】

大學即將畢業時,我與小安閒聊。原本以為大學可以交到男友,來場青春羞澀的戀愛,到頭來還是無人問津,同學說我是這個班上的滯銷商品,說實在的還挺物化女性的。不過也有很多女同學認為能夠早日脫離單身,無論是內銷還是外銷,都是好事。

我這個滯銷的商品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我問小安。

「沒問題啊,就是妳太做自己了。」小安回我。

「所以其他女生都很做作?」我非常訝異。

「也不是,就剛好這些男生喜歡的特點,妳一個都沒有,且也不會假裝有。」

「比方說?」

「首先妳要瘦又白,講話聲音很溫柔,要有點呆萌,最後妳得一無是處,隨時等待白馬王子來拯救妳。」

小安說的好像有點道理。我看看我自己,喜歡運動曬了一身古銅色的肌膚,不胖但卻有點肌肉,講話聲音不能說不甜美但笑起來絕對嚇死人,最重要的是,我得理不饒人,無法接受男人幼稚的行為,而且咄咄逼人就是我引以為傲的地方。

「那妳可能要換個方法試試看,能不能遇到一個欣賞妳的對象。」小安提議著。

「去一個地方連續去上三個月,包準遇到看對眼的人。」小安臨走時這麼說。

然後我就傻傻地相信他講的話,開始我每三個月的奇遇記。

大四的我正準備研究所,於是圖書館就會是我這三個月每天都會去的地方。一點都不刻意,就算沒有遇到愛情,至少也能衝刺考試。每天早上八點就在電梯門口等著,也許那個人會出現在電梯前,電梯中,還有跟我一起刷著學生證進入圖書館。而且這麼早會出現在圖書館的人,肯定跟我一樣是個書呆子。

兩個月過去了,毫無動靜。難道小安說的話是錯的?反正離考試還有一個月的時間,就再試試看吧,後來我也沒再注意任何人,大考將至,就怕手邊的資料讀不完,哪有時間去管這些小情小愛?

果然三個月過去,甚至都等到放榜了,我在榜單前看著我的名字,心想,情場失意至少考場得意。算了,別計較。帶著一點失落的情緒回到上課的教室,才發現有個學長就在走廊間等著我。

為什麼我會知道有人等我呢?因為蕙蕙告訴我,學長剛拿了一本講義,說是對考試很有幫助,要送給我,順便想恭喜我錄取本校的研究所。我看著學長的背影,才想起原來是他!

學長每天都坐在我的斜前方。他已經是研究所一年級的學生了,但還是每天來圖書館準備律師考試。他向來走路非常輕盈,且手指非常纖細。戴著黑框的眼鏡看書的樣子,頗有徐志摩的風範。其實我也有偷偷注意過他,而且他的身邊永遠都空了一個位子放書包。

曾經他走在我身後並彎下腰在我耳邊說,學妹,這篇期刊妳也在看啊?當時我沒有想太多,只是覺得這樣的距離可以感受他的鼻息,有點吹亂了我鬢角的頭髮。

他的筆記也不多,看著他留給我的講義,裡面非常乾淨整齊。那時我心裡有了不小的漣漪,啊,難道會是他?

學校的圖書館總是在十點打烊,通常我六點就會準備回家。但那天我不知哪來的勇氣,特別去買了一條金莎巧克力,並寫了一張小卡片,打算趁學長外出覓食晚餐時夾在他的筆記本上。但當我走過去他的位子,才發現原本空出來的椅子上多了一個女用包,桌面也有女孩子才會用的筆袋。她肯定也是要準備國家考試的,她的講義還攤開著,且做滿各種筆記與便利貼,字跡娟秀,應該是個美麗的女孩。

我回頭又去了一趟超商,買了另外一條巧克力,以及重新寫了另一張卡片,內容是:

「謝謝學長的書,希望學長與學姊能金榜題名!」

隔天,我就沒有再去圖書館了。

「學長跟學姊是我們這屆的才子佳人,妳竟然不知道?」小安笑我。

「我不大管這些八卦,你知道的啊。」我聳肩。

「基本上那位學姊已經在工作,但還想要回來考公職,所以下了班才會過來跟男友一起唸書。沒想到他會在女友不在的時候來招惹妳。」小安有點驚訝。原來神仙眷侶也有這樣不堪的時候。

「那又怎樣,反正我絕不介入,不關我的事。」說這話的同時,心裡有點酸楚,那學長是多麼溫文儒雅的人啊,但為什麼我會遇到這樣的他呢?

唸了研究所後,人生除了上課就是回家,突然之間很想培養一種可以揮灑汗水的興趣,也再度想起小安跟我說的話。這次,我決定挑戰連續三個月都往體育館跑,每天下午四點都會開放羽球時間,也許我會在那裏遇見陽光男孩也說不定。

很快的一個人去打球的我,就認識了不少羽球球友。大部分的人都曾經是羽球校隊,所以當他們練習雙打的時候我只有乾瞪眼的份。但就在暑假的某天,他也算是一個人去打球的吧,主動來約我。他非常壯碩,笑起來時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但他不大會開啟話題,只是當我又在一旁等待球場時,他就會來找我去空地練習,等到有場的時候就會跟我一起去。但說也奇怪,他從來不當我的球伴,永遠都是在對面當敵手。而他雖不是校隊,但他速度敏捷,且力度十足,想必曾經也是個運動好手吧。

這一次我終於了解為什麼他總找我去打球,但在雙打時永遠都在對面。

因為在他挑球的時候,他想看我整個人前傾就球時的領口。

他永遠都是在挑球,也不殺球,也不打高遠球,我的球伴也是個男生,他發現對方似乎永遠只想把球丟給我,都是用同一招時,我才恍然大悟。

難怪他看見我就笑,毫不掩飾。

那次之後,我就不去體育館了。

小安聽到這件事整個笑彎了腰。「妳也神經太大條了吧,我看妳應該都快被看光光了」。

我很生氣,非常非常憤怒。

「難道你們男生都沒有一個正常嗎?不是斯文敗類就是猛男色胚。」

「我不斯文也不猛男,所以應該還算正常吧?」小安笑到眼睛瞇成一條線。

「對了,那你女友呢?」突然想到小安有一個交往三年的女朋友,不知道何時才要結婚?

「分了。」小安沒什麼太大情緒,就是淡淡的說出這兩個字。

「我知道為什麼,因為你不斯文也不猛男。」我下了個定論,小安你就是太平凡了。

「所以我現在開始也要固定去同一個地方,看看會不會遇上對的人囉?」小安說。

去事務所實習時,每天都累得跟狗一樣。而我,還是沒有男朋友。

那些實習同梯的不是大學就有了對象,要不就是受訓的時候就搭上一個。我在大學就滯銷,研究所就更不用提,受訓更是邊緣人,我真的不懂到底哪裡出了錯。

然後我想著,也不一定要實際場域才行,試試看網路戀情,在批踢踢同一個站上每天同個時間出現,偶而回回別人的貼文,或是寫點什麼廢文,看看會不會有什麼可能?

我在眾多版上特別選了一個叫做日本文學版。本人特別愛看日本小說,無論是驚悚靈異、偵案獵奇、大河歷史還是純愛系列,我都來者不拒。所以下了班後偶而問問版友對於某篇小說的看法,某篇小說如今改成電視劇或是電影,有沒有人想討論?

好巧不巧,就在三個月即將期滿時,他丟了我水球。我們還交換了臉書帳號,在臉書上聊了兩周的時間。他說他很愛看書,我想真的是找到知音了!接著約出來見面,男孩也是我喜歡的樣子,有一些少年味,雖然瘦但因為是足球選手,所以精實。

「你們應該上床了吧。」小安靠著我臉龐問這個問題,害我有點嚇到。

「你怎麼知道?」我完全沒有提到約會的細節,但小安很快就猜到我們的關係。

「因為我沒有聽到抱怨啊。恭喜脫單。」小安舉了咖啡敬我。咖啡館可以看見文湖線的捷運在頂上奔馳。他那時說話的語調被捷運的噪音給干擾了,但我怎麼感覺有些乾澀?

應該是他還在單身,沒對象吧,向來都是我跟他抱怨自己沒人要,小安可能也沒想過有一天他會以單身的身分來跟我聊天吧。

「那你呢?都半年了,有對象嗎?如果現實不行的話,可以試試看網路喔。」我問小安。

「對象啊,有約會過幾個,但都很難繼續。不是好傻好天真,就是什麼都要我幫忙,通常第二次就不想再約了。」小安抱胸跟我埋怨著。

那真不像他。

小安從來不缺女孩子的,即使是上個女朋友都是女孩主動貼近他,但聽說這個女孩後來竟然劈腿,原因是第三者條件太好,把女孩給寵成了公主。

「那你都是在哪裡遇見這些對象?你應該要換地方了。」我問。

「她們都不會去那個地方,她們就都是同事啊,朋友介紹。我想去的地方不是因為想去認識女孩子,是我真的喜歡去。」

對了,小安沒有在法律圈工作,他現在負責國際展場的接洽,因為他的外語能力與能夠審閱英文合約,目前公司對他是相當倚重。

「那妳喜歡和他上床嗎?」小安賊笑得問。

「佛曰,不可說。」我把最後的咖啡喝完後,就笑著離開咖啡廳了。

我喜歡和他上床嗎?啊,誰會不喜歡和自己心愛的人上床呢?那本來就是人類的慾望,不是嗎?但我怎麼覺得自己少了些什麼。因為少了那個重要因子,我和這個少年男孩半年後也分手了。

最後一次做愛是在墾丁夏都飯店。他很溫柔,隨著潮聲起伏的在我身體內搖擺,可以撫摸到他的胸肌與結實的臀部,他總愛看我的臉,說是這樣很性感,我也總能滿足他,當彼此都高潮後,他抱著我入睡。但在墾丁的其他時候,他不停地看書。別人是菸不離手,他是完全沒有把書放下來過。他看書的時候不會跟我講一句話,我只能等到他把書看完後才能與他對談。然而他把書放下就是想跟我做愛的時候。

「為什麼要分手?我們不是很渴望彼此的身體嗎?」離別時他有些不解。

「我們其實也沒真正在一起過吧,我連你朋友都不認識。」我嘆了口氣。

「妳比我大快八歲,我的朋友都是大學生,我是要怎麼介紹妳啊?」

「那當初何必要在一起呢?年紀差距不是一開始就知道了嗎?」

「因為妳,而且我在網路上認識妳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妳已經是個執業律師了。」

「所以呢?和我一起很丟臉嗎?」

「不,不是這樣子,我也想過跟妳好好在一起,可是妳比我大這麼多,還有我同學們的女朋友都不是像妳這樣個樣子,她們都是一般的大學生,就妳知道的那個樣子。」

「可愛,甜美還有帶點傻氣,是吧。」

「我不跟妳說話,也不讓妳認識我的朋友,是因為我們配不上妳。」

那個小男友與我的最後談話,我離開的很灑脫,就罵了一字Fxxk,沒有別的。

但我從信義區一路走回復興北路的租屋處,哭了一整夜。

我也沒打給小安,他肯定會笑我,跟人玩什麼姊弟戀,簡直不知好歹。

啊,是2012年。

我抬頭看了一下建築物的大型看板,上頭寫著台北雙年展。

去看場美術展吧。小安說,如果很悲傷的話,看看展覽很不錯,藝術品不會欺負人,而且每一件藝術品都是人的七情六慾。

不為遇見誰,我去了趟台北美術館。但我卻遇見了他,小安。

「嗯?哭了?」小安問了我。

我們都停在同一個裝置藝術前停佇良久,如不是他轉身,也許他不會看到失魂落魄的我。

「Death and Life of Fiction,想像的死而復生。昨夜種種譬如昨也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我背書一樣地說出這段話。

「也許遇見我會是妳的一線生機?試試?」小安調皮地看著我。

「是嗎?」

「我等妳很久了。」小安低下頭用他的右手撥過我右耳的頭髮,在耳際旁輕輕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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