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詐欺和背信罪?!存證信函是什麼?我要上法庭了嗎?接案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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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是認真的,真的沒在標題黨

我「準備要」被吉了。

我也有這一天.......💦

下面影片按讚訂閱小鈴鐺,給點安慰吧😭😭

今天主要是分享經驗、應對(和抱怨)給大家知道,詳細合約和協議書的内容就無法提供了
因為簽了保密.....

至於為什麼我願意簽保密,還有事情的經過,接著來慢慢說!

事情是這樣的,各位也常常看到我會接一些案子,通常是擔任契約上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乙方XD
一般來說合約我會注意乙方我需提供的內容、競業條款、甲方對乙方的授權使用這些項目
但在這次發生事情以後,我會更加注意一點:違約賠償
一開始沒有特別注意違約賠償是因為,我確認好、做好我該做的,不觸犯甲方的條件,怎麼會有違約這件事xD
注意囉,今天要說的是甲乙雙方的違約賠償
這次的問題就是合約上沒有載明甲乙雙方違約賠償,只有寫當一方無法達成條件「可以」解除合約,至於解除合約會有什麼懲罰或賠償?

對,沒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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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那聽起來對乙方來說很好對不對?可以說不做就不做?

是啊是沒錯,但也相對代表甲方也可以隨時亂搞毀約呀~
以為甲方很需要你的內容,不會毀約嗎?不!
很衰的我乖乖做好9成案子,中間完成度3-5成的時候還經歷過多次積極主動的驗收,

結果突然有一天,我就收到存證信函......上面寫要告我刑事詐欺、背信罪,還有要告訴其他接案公司說我有兼差行為

真的是ooxx........

好了好了,以下理性分析

02:03 理性分析-被告詐欺、背信罪、兼差行為能否成立?

03:26 存證信函解說

05:24 後續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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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7 感想

#被告 #存證信函 #接案 #上法院 #詐欺 #背信罪 #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