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過不一定天晴
在訴訟終結後的某個星期五下午,前夫出於報復心態,趁我還沒下班回家,沒有任何聯繫就突然出現在我家門口,一句話也沒說,粗暴的直接從我媽媽手中把小孩強行抱走。當時我兒子還沒斷奶正值哺乳階段,但前夫連奶瓶、尿布、母奶都沒拿,就只是硬把小孩帶走,臨走前還丟下一句話,說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探視權。
我的媽媽眼睜睜看著小孩驚慌失措地大哭,被近似陌生人的生父強行帶走,四目相對卻無能為力。兩天半的時間裡,前夫家電話打不通、手機關機,刻意以小孩的安全來報復我的不順從行為。這段時間我們全家如同熱鍋上的螞蟻,我試著放下恩怨到前夫家想做理性溝通,大人的問題不應該讓小孩來承受,但卻始終得不到回應,大門深鎖而無法進入前夫家中。我能找的人、能幫忙的親戚都愛莫能助,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最後我只好報警並跟律師商量對策。警方給的回覆是法定時間內若小孩沒有回來,他們才能夠執行法務行為,要我稍安勿躁,靜心等待。畢竟前夫也是孩子的生父,除了唐突的行為造成小孩的不安與哭鬧之外,應該不至於讓小孩受傷或陷入危險。
週日下午五點,前夫的車分秒不差地出現在我家門口。前婆婆抱著孩子愧疚地低著頭,不敢看我的雙眼。或許她明白自己兒子與丈夫的這些行為,有多麼不理性與不人道,卻又無能為力。從孩子沙啞的聲音,我猜想他是一路哭著回來的。當我抱起孩子的瞬間,一歲多的孩子使盡全力緊緊抱著我,哭聲中帶著沙啞與責備。幼小的心靈似乎在責怪媽媽沒有保護好他,讓他在沒有任何準備下,被帶到一個陌生的環境跟陌生的人獨處兩天。我心疼地邊哭邊跟孩子道歉並抱緊他,而前婆婆只對我低聲說了一句「拍謝啦」就匆匆離開。
從此以後,我兒子不再相信我以外的人,二十四小時黏著我,不允許我離開他的視線。我們花了好長的時間安撫他與重新建立信任,孩子才願意讓其他人親近。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法律賦予親情的力量是多麼強大與無奈,有些與生俱來的權利是沒辦法被剝奪或禁止的,不論執行這些權利的人心態是否健全。我們在這次的經歷之後,沒多久就賣掉並搬離當時的家,離開了兩家人太過相近的距離,以此增加執行探視權的難度與不便。果不其然,前夫再也沒有出現過。老天爺往往會透過各種方式,教會我們還不懂的事情,幸福感或家庭溫暖本就不該草率地以結婚來獲得。
正當我們母子卸下武裝及不安全感,慢慢自我檢討與調適,準備享受得來不易的親情幸福時,一場突然的高燒,使我被診斷出疑似惡性腫瘤。這個突如其來的噩耗,對我們母子是很重很重的打擊。原來暴風雨過後不一定天晴……
一位歷經家暴、腫瘤,決定梭哈一切,帶著三歲不到小孩前往韓國追夢的單親媽媽Lucy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