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書推薦又來了 】你好奇刑罰目的是什麼嗎?!是報復?還是提供再生機會?那不妨來看一看東野圭吾《空洞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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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形式的「罰」才能足以彌補曾經所犯下的「罪」?
罪人肩上所背負的十字架,能否因為心中的沉重而悔過;或對罪人來說,只是因為活著「太麻煩」而接受死刑?

「死刑很無力」五字在書中卻強而有力。
贊同『殺人償命』的遺族們絕不是因為復仇在驅使著他們,
而是因為自己深愛的人永遠無法復活的事實正不斷地折磨著他們。
若是剝奪了死刑也等同於剝奪了遺族在漫漫長路中為數不多的「歇腳站」。
可最終從法官的嘴裡傳出死刑二字後,遺族又要如何地向前邁進?憎恨的人遭處死,就滿足了嗎?
即使現行社會仍存在死刑,犯罪事件卻仍層出不窮,甚至所謂的「再犯率」也持續高居不下,那死刑還是唯一可行的路?
當人們不再害怕死刑,或只想著反正人皆有一死時,這世界還能如何維持下去?

我認為,重點不在有沒有死刑,而且面對一樁樁不同的案件,應該要有各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法律的基準應為「消除罪惡」而不是消除這個人。
但身在這個人類為主的世界,刑法是人訂的、法官也是人,各種利益誘惑往往會導致結果改變,就像許多人得了權勢就不顧一切的為自己著想是一樣的道理。
所以書的尾聲,作者發出了嘆息,「人類終究無法做出完美的審判。」

生命的問題如此的沉重,而使我們現行的制度淪為空洞的十字架,似乎唯有交給最公正的卻不知是否真正存在的神來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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