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美影|《抓馬戀人》觀後感|A24必出精品|真愛就是沒有道理
我不能因為它是A24就無腦給高分,得講出點什麼。不過被我拖著一起看的朋友看完馬上被圈粉,無論是劇情設計到拍攝手法,還有最後的最後,朋友點頭超級滿意。另外,這部片「抓馬」的情節就是會劇透,所以這是一篇「會劇透」的影評,很抱歉功力還不到家,劇透部分儘量寫在尾端。說是「戀愛喜劇」太低估這部片給人的感覺,戀愛喜劇的外殼,包裝著滿滿的社會議題。
抓馬戀人 THE DRAMA
某個秋日午後,查理(羅伯派汀森飾演)在咖啡廳被專注在讀書、戴著耳機的艾瑪(千黛亞飾演)深深吸引。手足無措的他,鼓起勇氣上前搭話,卻因艾瑪一時沒聽清楚,讓這場邂逅意外地笨拙又可愛,瞬間成為災難級的浪漫開場。不過,命運卻從這一刻起,悄悄牽起了兩人的緣分:從燭光晚餐的悸動、在書店裡的甜蜜窩心時刻,直到在深夜博物館獻給彼此的第一個吻……
兩年日子當中,他們共享無數笑聲與心動時刻,深信彼此就是生命中那個「對的人」,並決定攜手步入婚姻的嶄新篇章。就當婚禮如火如荼籌備之際,一場與好友夫妻麥克(馬蒙杜亞提飾演)與瑞秋(艾拉娜海姆飾演)的聚會,原本只是輕鬆相聚試酒,麥克與瑞秋卻在這時提議大家各自說出「自己做過最糟糕的一件事」。當輪到艾瑪坦白她那段不為人知的過往時,這個震撼全場的秘密,不僅讓眾人難以置信,更讓查理開始重新審視彼此的關係。在「我願意」的這條路上,他們的愛情,即將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
湘評分:9/10,新娘不是我。
雖然已經將羅伯派汀森從後宮除名多年,從顏粉轉成演技粉,但不妨礙我還是喜歡他的臉,而且他在片中「無論情況再糟,都沒有放開女方的手」,這點給好評,愛情跟婚姻照理來說都只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婚禮本身就像是「成果發表會」,新人既是主角,也是負責賣笑的配角。
我需要一天42小時來分析《雙囍》和《抓馬戀人》。
慣例10點心得
1.人都有很多面向,演多久就看個人的造化。
2.夜闖博物館、美術館既中二又浪漫。
3.別相信用書本、音樂來搭訕的男性,87趴是假的。
4.中二病有什麼錯呢,少年少女的心事總是一大本書。
5.情緒穩定的另一半真的非常重要。
6.羅伯派汀森在片中想像力十足。
7.婚禮就是場成果發表會呢,無論東西方,參考國片《雙囍》。
8.思想犯算不算是一種罪犯?
9.電影教科書式3的語言有發現嗎?
10.好喜歡有個彼此都知道的「秘密基地」設定。
你有多了解自己跟自己喜歡、相愛的人
這是一個好問題,基本上人「連自己都不太了解」,遑論他人,根本想太多。但問題出在「他們要結婚了欸」。查理突然知道自己一見鍾情、刻意搭話、交往兩年的女友都過去,連身旁朋友都勸他「回英國吧」,但查理處理事情的方式顯然與眾不同,他選擇「接受與相信」,沒有放生,這點給ㄅ級分。
相對的,女方艾瑪也才知道查理「這麼孬」,沒什麼主見多好好先生,沒主見是沒什麼問題啦(單一個案,因為戲劇跟人生要分別而論),因為查理從始至終沒有想過「放棄結婚」這件事,即使艾瑪的過去嚇到他。
相愛只是第一關,日後的相處才是真的
片中艾瑪韓查理的享用很「抓馬」,所以翻譯給ㄅ級分,在「抓馬」的部分真的很「抓馬」,涉及據透所以這邊先不說這段。只能說查理的想像力很豐富,又或者說他有點「作賊心虛」,聽聞風聲草動就嚇爆。
如果朋友踩到你的雷點怎麼辦
又稱作「不要沒事找事玩真心話大冒險」,真心話聽完可能友情同步走到盡頭。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這邊開始有據透。
真心話環節時,查理才知道看起來知性的未婚妻,曾有「想幹大事」aka校園槍擊,後來因為班上有同學「先走一步」而作罷。瑞秋(對她的看法是自我雙標)直接認為這已經超越的「很刺激」的範疇,因為她有表親因校園槍擊受波及,終生殘疾。
然而瑞秋本人幹過的大事也是差點出人命,個人認為半斤八兩,大姐不說二姐,雙方都沒資格批評對方的所作所為,於是四人(2/2)友誼小船翻了。依照我是女的觀點看來,兩個男的看起來都覺得「這又不是什麼大事」,是非常直男的做法了,所以電影情節處理的手法只能說「相當符合現實場景」。
美國當今社會問題 台灣相比之下好安全
這部片到台灣很遺憾我會著墨在「沒有放棄在一起」,婚禮雖然鬧得不愉快,但兩人還是在最前面敲定的速食店「重新認識第三次」,很滿意這種畫風。
持槍國家可能會探討槍枝跟青少年犯罪還有思想犯,但我不是(?)美國地廣人稀,沒有自保怎麼存活?只是擁槍的資格跟使用怎麼斷定,21世紀的人類至今沒有結論。
思想犯,包括有完整計劃,算犯罪嗎?又不是知名動畫《PSYCHO-PASS心靈判官》,人之所以為人,是接受教育,分得出能與不能做什麼事情,犯罪心理學家是懂,但不會去做,因為有道德束縛,有些人也只是嘴上講講,實際上做不出什麼大事。
題外還有模仿效應,這也是很多媒體在報導相關社會新聞時要「模糊事件」的原因,不能像法院判決書一樣,把事情完完整整寫出來,讓大家學習模仿,甚至創新。因此,這些都是我在台灣相對之下,比較沒有辦法感覺到共鳴(遺憾倒不至於,這種體驗不要有比較好),想當初捷運砍人案時還在想要不要跟朋友搭小黃回家,那種感覺真的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