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戀關係的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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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在愛情關係裡,我們要為自己找的是可以讓我們感到輕鬆的伴侶,要找的是可以在關係裡彼此成長,但不是彼此耗損的伴侶。

 我其實滿同意這句話的。

 然而,有句玩笑話說:「問世間情是何物,真是一物剋一物。」閩南語也有句俗諺:「愛到卡慘死!」

 愛情這玩意兒,真的沒有什麼道理可言。

 有人失戀了,可以很瀟灑地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絲失落;有人則是痛苦地想要尋死;而他呢?就是屬於後者。

 我於是想到了「放手」二字。

 但放手,何其難!

 畢竟,當我們一旦投入很多的心力在某件事情上,難免就變得很有得失心,愛情如此,事業如此,與家人的關係亦復如此。

 在家庭關係裡,我們面對無法改變的家人,我們覺得生氣,覺得懊惱,甚至因此自責、感到內疚,認為自己「沒有資格幸福…」。

在愛戀關係裡的放手,是放過對自己因這段關係而加諸自我的負面評價;這樣的放手,更是一種成全,成全彼此去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幸福。

 在愛戀關係裡的放手,更可以是一種愛,一種愛的昇華。這個愛可以化成為天上的繁星,在夜間照亮對方的路程。

 對自己,也是對對方。

 實在說,放手,是一門很大的學問。畢竟,我們曾經為它付出了很多的心思。然而,它真的是急不得,只能透過時間慢慢地消融。

 在決定放手後,難免會經歷另一段難熬的歷程,會很苦,苦到我們可能根本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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