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做完不想做和不得不做的事後,才能感受到更舒坦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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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就把這本書看完了,薄薄的小書,前天早上我特別想打電話給某個朋友,找她出來早午餐,會有這樣的好興致,就是因為前天我去養老院看爸爸,幫他帶了幾件內褲過去,他也不是個多可愛的老人,總之我不做也沒人做,他就二個小孩,另一個跑了,我要跑去哪,總之我很早很早就出門,趕快把這事辦妥,再風塵僕僕的騎車回到市區的辦公室。

養老院都在市郊。

回程的路上,我心情大好,因為才早上9點多,這事已經辦妥了,那天辦公室沒什麼特緊急、煩人的事,所以我想好好吃頓早餐再回去,心情好到想找人出來,於是機車停了路邊,打開Line找了那朋友,看到他的暱稱改成什麼「顧問經理人」的,我就冷了。

哦哦,別,別,忘了在哪本書看到的一句話,「那種自以為努力上進,還看不起別人的人」,對!那個朋友就是。那個暱稱澆醒了我,於是我便去直直騎去早餐店,點了煎餃+溫豆漿,自己一人悠哉悠哉的吃了。

隔了一天,昨天,我繼續把這本「我的一天從4點30分開始」看完,到倒數第二、三個章節時,看到這句話「只有在做完不想做和不得不做的事後,才能感受到存在於他處的幸福。」應該是韓語翻譯的緣故,我不太懂「存在於他處」的意思,但這是我近幾年看到對於「幸福」最有感的解釋。

而我前天早上騎車回市區的好心情,就是一種舒爽感,對我而言,就是更舒坦的幸福。

想要追求幸福,就去做不想做的事,或不得不做的事,做完就會如釋重負,幸福感伴隨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