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的存在,是為了看見自己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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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我並非一個正向的人,是一個無論經歷什麼事都先往最壞方面去想的人,後來日復一日的累積,便習慣了負面的思維模式。

後來我讀到了吸引力法則,發現確實負面的想法只會吸引到更多的負面,當我陷進去既定的想法當中,事先認定了事情的好壞,往往就會蒙蔽了自己的雙眼,我就看不見其他的可能性。

例如我覺得這件事情很糟糕,我就看不見可以從中學到的事;我覺得這個人好煩,我就看不見其實這個人今天只想跟你

我好好說話;我覺得出門辦事很煩,就看不見沿路美妙的風景…..

想切斷一件負面的事情,要做的就是用不同以往的方式去面對它,別急著認定那個人或事或物是壞的,先停下來讓自己暫時歸零,平靜的去聽聽看、觀察看看,最終用不同方式去轉化。

同樣的人事物會一再重複出現在生命中不是沒原因的,當中一定有自己要學習的課題,可能是讓我們學會同理、學會不批判,學會保持平靜、學會原諒、學會無條件的愛自己和他人……但最終都是要讓我們回歸到自己身上找原因,並問問自己為什麼我會感到受傷、生氣、難過?

研究自己是最好玩的事,看見自己負面情緒又來時,都可以問問自己為什麼。

仔細去研究會發現,原因都來自生命的旅程,像剝洋蔥一樣一層一層地去探究,最久遠甚至可以追朔至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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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答案都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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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知道,往往得經歷過靈魂的暗夜,才會看見自己多麽有力量,不是世界對你太差,而是我看待的方式失衡了。

若沒有黑暗做對比,何來光明的美好?

#j的宇宙自己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