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連發廢文一百天之41,以前喜歡過的人回頭來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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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是我追他,鼓起了十足勇氣不要面子的,那時後不知道這樣沒有效,那時後還不會NLP的PUA技巧,是說,我比較會男生追女生,男生追女生真的比較簡單,沒騙你。

他說他有女朋友了,喔好吧那就算了,我也很乾脆,就把聯絡方式、社交帳號什麼的都斷掉,省得看到覺得煩,那是將近三年前的事了吧!

然後這個人又出現了,只是一切都來不及了,我已經長大,覺得他的條件不夠好了,而且他中間還換過女朋友,什麼嘛,也沒走到最後呀~我還一直以為他孩子都生了呢!

回頭找一個自己曾經不要的人,估計也混得不好吧!

總之,我長大了,時空也變了,你已經不是我想要的了。

我想人就是這樣吧!遇到了,彼此學習,然後分開,只是距離多近、時間長短的差別,長也不見得就比較好,折磨人的當下比比皆是。

紀錄一下,我就要回去過生活了。

縱使不再去教會,我心裡還是有信仰的,我覺得這樣比較開心,雖然現實不論我有沒有信仰,都只是一個吃虧的弱者,即便相信神,也不覺得他有比較愛我,我也知道他偏心,愛別人比愛我多,我只是一個錯誤的、隨便的、不用心的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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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要去畫室教畫畫,唉......

我討厭人類,包含我自己,我知道人類有很多美好的創造,可是我還是討厭,這當然是可以並存的吧!

我被騙了,我想人生就是不斷被騙,被騙說讀書就可以怎樣比別人幸福風光,被騙說擦了保養品就會變漂亮,被騙說買了這個保單就可以賺錢保本,被騙說跟誰在一起可以幸福,跟誰在一起那個還是自己騙自己的。

到後來,這些都是白搭,都沒有意義。

求救也不會有人來救你,總是只能自己咬牙苦撐,好像就是這樣。

最近開始實驗生酮飲食,雖然也沒多相信,就當作個實驗,但我媽還是一直買含糖食物回家,然後他自己不吃糖......

叫我吃,我跟他說了他不吃的就不要買,顯然是沒聽進去。

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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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進擊的巨人,常常在留言區看到一個字眼"魯魯修",有點好奇就去看了一下介紹,畫風不是我的菜,機器人的風格有點像EVA,話說EVA我也沒有好好看過,看了介紹就忘記裡面是在演什麼,還沒看的神作有很多,鋼鍊我也還沒看。

廢文挑戰已經41天了呢(扣掉星期天),真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