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怎麼領~~懶人包來了!
資格條件:
· 非自願離職 (公司休業解散﹒﹒﹒勞基法第11、14、20條)
· 勞保年資(勞保退保當日前3年內,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
· 具有工作能力與意願
· 須辦理求職登記(到就業服務處登記14天內)
文件:
離職證明、身分證、存摺
失業給付金額:
退保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60%,最長6個月。
步驟:
前往就業服務處,填基本資料和求職登記(特定網站,這是走一個形式)當然如果就因為這樣找到好工作那很棒!
抽號碼牌(會等一陣子)
到號後,資料都帶齊的話接下來就交給櫃台人員處理
完成後,過14天回去就業服務處報到
在等待補助下來的時間,
如果找到工作,14天內離職就可以繼續使用原本的非自願離職!!!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條件,你可以剛好去看這份工作是不是適合自己
失業給付時程表:
第一次14天回去的隔一天(完成失業認證日)傳送勞工局,大概2-3周,就會匯入申請人帳號
提早就業獎金:
必須完成第一次失業認定,再給付期滿前找到工作,開始工作滿三個月以上,可以領剩下的50%(一次領)
服務處:
艨舺、西門、南港東明青銀、信義(人超級多要等很久)、北投、內湖、景美(完全不用排隊)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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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記得收藏點讚,祝大家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