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必知 我們一起來思考之後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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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靜下心來好好思考以下兩點,如果還是想離職,就可以來到下一步。

1.先想清楚自己想離職的原因?或是有可能改善現在的情況嗎?

2.思考自己是否有足夠的錢撐過3-6個月沒薪水的生活?

●多久前提離職呢?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

(1)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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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很困難,離職也很困難,離職最關鍵是「好聚好散」。

不管你多不喜歡目前的工作,如果決心離職請務必以「好聚好散」為最大最大的前提,因為這會影響到你下一份工作,甚至未來發展。現在大多的公司都會做資歷查核 (Reference check),有時不一定是會只問你在履歷資料上的推薦人,而是詢問其他人,面試官若有認識你前公司的其他人,就會進行一些私下的詢問,因為是私下的詢問,所以大家通常都會很不經過包裝的回答,其他時候也可能是直接打到前公司部門進行詢問。

●提出口頭離職得到公司允許後,請寄出清楚的離職的日期給相關人士,例如部門主管、人資部等。把特休用完,規劃休假或是換成現金。

●開始準備離職時的交接用檔案、文件,好好將工作環境整理好,並將交接做到盡善盡美。

整理履歷、作品集,找新工作千萬不能心急。只要在面試時,內心有任何疑慮,就不要進入新的工作,因為這個過程可能有些漫長,所以才需要3-6個月的預備金。

最後祝福大家都能在對的位置大放異彩,人生只有一次,不論想做甚麼都該努力去試試(以不犯法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