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丟掉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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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了,我自己丟掉的人與情,還記得的有這麼幾個,

我的國中閨蜜,牡羊座,因為動作很慢寫字也很慢,綽號叫烏龜,我受不了他的情緒化和控制,曾經我們很好,但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的心裡話跟他說過,我喜歡上誰,討厭誰,他都不知道,但是他真的把我當閨蜜。

我記得他喜歡研究車,明明是個女生,卻說他想要馬自達的車,

他背單字都不能用發音記憶,都是一個英文字母一個英文字母地硬背,只為了應付下一堂小考,他家也許沒有錢給他補習吧!

我記得他養了一隻黑色土狗,是撿來的,很愛很愛他的狗。

沒記錯的話他是老大,很討厭他的弟弟,就像我討厭我弟一樣。

不知道他現在怎麼了,也許結婚生子了,也許還是貴族,最後一封信上,他告訴我她的男朋友是個職業軍人,告訴我雖然我受不了他所以不再連絡他,但是他還是會想我,還是想跟我見面。

我很抱歉,但我就壞,跟他當閨蜜,只是為了報團取暖,讓自己不會被霸凌而已,國中那麼亂,他的脾氣那麼壞,不跟他一起忍受他,我要怎麼辦?其他人都是更險惡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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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抱歉。

然後,我丟了我的家人,這是最愛最恨也最痛的,不知怎地就丟了。

我也不知道能怎麼辦,當我還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是那麼地痛苦,他從來不知道他讓有多痛苦,我也不說,說了應該也沒用,他不會改,他會反駁。

他打從心裡認為我是低他一等的,我怎麼努力都沒有用。

我恨他,也很想他,想他又希望他能消失,唉......。

別說了,反正錯的永遠都是我,就讓我繼續錯吧。

我教會的很多很多萍水相逢的朋友,沒有人會愛我超過愛他們信仰的教義,我必須要變成他們想要的樣子,他們才會愛我,他們愛的是努力演出虔誠的我,不是真的我。

就像我的閨蜜、我的家人一樣,他們只是要想看我演戲,也許每個人都是如此,也許神也是如此,也許人若不演戲,就沒有被愛的價值,沒有重量,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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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