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進去!拿出來!!
1 / 1
總之,是找到一間房子能接受我們有二隻狗了,看屋看了兩次,又想了二天,我們決定承租,是間三樓透天,屋況:只有一間廁所,全空屋,什麼家電家具都沒有,灰塵很多,需要大細清,需要裝新窗簾,需要重新粉刷,需要先把我們家四台冷氣全部拆過去安裝。
雖然很麻煩,但是屋況還算可以,比它差的也看過好幾間,所以這間算是第3名,第1名不給我們看第二次,第2名也不給我們看第二次,於是地點、屋況我們能接受的,屋主又願意出租的,就是這間第3名了。
上週五去了公證人那裡簽約,事到臨頭,屋主才說不能遷戶口,她之前問過我們,我們當時說,目前不需要,但要等房子賣了才有遷戶口的需求,她當時並未拒絕,還點了點頭。但按法律是不能禁止租客遷戶口的,當下我已經不太爽,和先生討論了一下,反正我們也沒得選舉,遷戶口至少要等我們房子賣了之後才需要,大不了再遷回婆家。
只是屋主事到臨頭才說不行,當時公證人在場,他說這是不能禁止租客遷戶口的,屋主說大家不熟悉,等一年之後她老人家再考慮看看,意指看我們是否為好租客。
我懂這位老太太的顧慮,但她事到臨頭反悔的態度,讓我不悅,我們還是簽約了。上個週末我也找了三組工班去看過房子、搬家公司的20個紙箱也送來了。
待續...
